早前,热播剧《延禧攻略》的女主吴谨言被CCTV6电影频道旗下的《中国电影报道》栏目控诉吴谨言和其团队耍大牌,称对方临时更换采访地点,又因没有协调好场地等因素,要求采访组支付场地费用,接着又改称因艺人接下来有其他行程无法满足采访。栏目组表示从艺路上任重道远,德为先,希望这是他们的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。
随后,欢娱影视转发回应,表示会彻查清楚、内部检讨并对相关人员进行追责,并对于给此次采访团队所造成的损失及精神伤害诚恳道歉。
同时,吴谨言也在微博向《中国电影报道》致歉,称希望自己成长中的每一步都有媒体和大众的监督。
事情到此并没有结束,到了8月28日下午18点11分,央视网在微博发表网评:“魏璎珞”耍大牌,入戏太深还是艺德不够?引起网友热议,立马将话题推上了微博热搜第一的位置。
22点,《中国电影报道》在微博再次发声,接受了吴谨言及其团队的道歉。
01
真的是“耍大牌”的锅吗?
新闻一出,网友分几派,一是指责吴谨言才刚刚火就耍大牌,忘了初心;二是指责吴谨言的团队,说团队的错由艺人背锅;三是觉得《中国电影报道》双标,央媒傲慢。
婆说婆有理,公说公有理,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看法和见解。
我还是比较难去相信,刚出道没怎么火的吴谨言,能够在堂堂央媒面前耍得起大牌。对于一个活在中国内地二十多年的人来说,真的没人敢明目张胆这样做。
除非真是活腻了。
在这里,我分享一位娱乐圈从业者和我私信透露的一个观点,我觉得很有道理:
吴谨言方并不是刻意耍大牌,而是她和她的团队都觉得——失约,没什么大不了。
这种团队失约的情况在娱乐圈特别普遍,如果不是正好央媒的记者在失约后遭遇各种不顺导致他们忍无可忍,也许这件事就会“大事化小,小事化无”地过去了。
吴谨言这不是耍大牌,也不是不敬业、没艺德,纯粹就是她们习惯了随随便便就失约的氛围。
这也反映了一个问题,失约,或者说是违反契约精神,在当今的中华儿女的眼中,是可以随便犯的事。
02
吃亏的总是老实人
何为“契约精神”?
契约精神是起源于15世纪西方资本主义社会兴起的年代,逐渐变成西方文明的主流精神。
“契约”一词源于拉丁文,在拉丁文中的原义为交易,其本质是一种契约自由的理念。所谓契约精神是指存在于商品经济社会,而由此派生的契约关系与内在的原则,是一种自由、平等、守信的精神。
再通俗一点,所谓的契约精神就是合同。
在西方关于契约精神,有一个故事很有名。
在美国有一个很特别的墓,墓旁的木牌上,记载着一个关于承诺的故事:
1797年,一个5岁的孩子不幸坠崖身亡,孩子的父母悲痛欲绝,便在落崖处给孩子修建了一座坟墓。后因家道中落,孩子的父亲不得不转让这片土地,但出于对孩子的爱,他对新主人提了一个特殊要求:把孩子的坟墓作为土地的一部分永远保留。
新主人同意了这个条件,并把它写进了契约。
100年了,这片土地卖了许多次,但孩子的坟墓一直被保留。
1897年,这里成了总统格兰特将军的陵园,但孩子的坟墓依然被完整地保留了下来。
1997年7月,在格兰特将军陵墓建成100周年时,当时的纽约市长来到这里,重修了孩子的坟墓,并亲自撰写了孩子墓地的故事,让它世世代代流传下去。
而这份延续了百年的契约,揭示了一个简单的道理:承诺了,就一定要做到。
试想,如果这样的故事发生在中国,又会有怎样的结局呢?
我还记得在中国,有一句老话叫:吃亏的总是老实人。
在大部分人眼中,过于讲究诚信,讲究承诺,讲究老实,就会吃亏,会得不到相应的回报。因而,比起遵守契约,我们更喜欢小聪明。
就像古时的田忌赛马,实际上明明是没有遵守契约,但却一直被流传,被赞赏,被模仿。
鲁迅曾说:“中国人的不敢正视各方面,用瞒和骗,造出奇妙的逃路来,而自以为正路。”
但是,不吹不黑地说,其实中国人办事的“灵活”,也并不是没有优点,当今中国人在经商上的灵活变通,其实也是我们经济发展得以独步全球的原因之一。
而很多生活在国外的华人都总觉得,外国人的脑子,就是“一根筋”,不懂得变通。
最有名的就是德国的海关,随便在网上一搜,都能找到很多国人与德国海关“抗争”的史诗:
03
互害型社会
缺乏契约精神,好听一点是灵活变通,但我们也因此吞下了不少苦果。
不遵守契约精神的我们,总是在你知情,或者是不知情的情况下,受到了反噬。
新招一个员工,明明签了三年的合同,但下周就不见人影。
招聘启事上明明写着月薪6000,朝九晚六,五险一金,但最终只有一半。
租了房子,明明说好住三年三年不涨价,但过完年就涨了价。
.........
当我们碰上这样的事情,我们会生气,会破口大骂。
但是,你有没有想过,这就是我们缺少契约精神的后果。
更加讽刺的是,吴谨言方似乎并没有明白尊重别人就是尊重自己,而“尊重”正是他们这些公众人物、演员得以维生的重要指标——没有一个成功的演员是天天被骂得狗血淋头的。
那些最依赖声望与口碑来吃饭的演员都如此的不尊重规则,更不用说别的行业里的人了。
记得看过一篇知乎的文章说:这种情况继续下去,很可能会变成一个“互害型社会”,人与人之间的互相不信任,不守约,表面上是在损害别人,但回过头来是在损害自己。
04
违约成本太低,是很多问题的根源
三年前,唐山司机黄淑芬把赵勇的父亲赵香斌撞成了“植物人”。
面对昂贵的医疗费用,赵勇曾打电话向黄淑芬求助。
可结果是她不仅坚决不见面,而且对赔钱的事推脱责任。
只是反复强调法院。
“到时候一起到法院再说。”
“到时候,法院咋判就是。”
没想到受害人赵香斌在医院治疗了两年多后,去世了。
按照法院的判决,她应该赔偿其家属85万。
但是赵勇说,自黄淑芬这个月9号刑满释放后,还欠着赔款76万没还。
虽然嘴上称:“我正在筹钱”,但私下为自己的女儿刘明月付了部分房款。
于是在22号,赵勇再一次将她告上法庭,希望法院能“对黄淑芬所说的买房行为一个公正判定。”
但是对此,她振振有词:
黄淑芬也因此被称为“教科书式老赖”。
这里最让人震惊的一件事是:哪怕一个“杀人犯”法后被法律制裁后,竟然还可以光明正大地做个无赖,依然可以不守约—— 有钱第一时间不是还债,而是买房。
“天下熙熙皆为利来,天下攘攘皆为利往”,在理性人的思考当中:当违约的成本远远低于违约带来的利益之时,人们就会下意识的选择违约。
违约成本低,是人缺乏契约精神其中一大原因。
诚然,法律在设计和执行上存在着一定问题,是导致违约成本低的其中一个重要原因,但这一点,应该正在努力改进中。
而对于我们普通人来说,也有一些道理需要明白:
我们的社会风气似乎对契约精神并不太在乎。往往的情况是:明明是一个人违背了契约,但总有人站出来高呼“他们没有错!”“下次别犯就好。”
还记得有的人最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吗?
“下次有时间一定请你吃饭!”
可是,这往往代表,根本没有下一次。
言出必行的承诺,你和我自己都做到了这个要求吗?
就如同此时的吴谨言事件,即使《中国电影报道》公开指责吴谨言及其团队,但在吴谨言道歉之后,就表示原谅。
一次违约,一个迟来的道歉就得到了原谅,就没有其他代价?
吴谨言的粉丝和不少网友则表示,这次确实是吴谨言的错,但道歉了就好,下次别再犯就好。毕竟,吴谨言还年轻,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。
如果这件事发生在“一根筋”的西方人身上,他们可能不太会在微博上声讨你了,但过两天你就会收到律师信了。
违约成本的增加,往往能够极大地减少违约之后的收益。即使是小惩大戒,也有一定的作用,最怕的就是忍气吞声。
所以《中国电影报道》这次公开怼吴谨言的做法,在很多人看来有点太“耿直”,但也许,中国当前真的最需要这种较真的人。
其实按照法律,央媒的记者是绝对可以向吴谨言方索取赔偿:误工费、交通费、记者的就餐费等等。
在过去的宣传教育里,我们总是宣扬各种美德会有多好,让人遵守之后会有什么善报。反而忽略了教育我们怎样去对不公的事情进行揭露与维权,怎样对自己遭遇到的不公发声与反抗。
要知道,真正对社会秩序起到“定海神针”作用的,从来都不是好人有好报,而是坏人必受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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